一、 依據伊洛瓦底計畫中心112年8月30日伊希助字第11208300001號函辦理。
二、 上揭來文暨附件略以:該中心訂定旨揭助學貸款辦法,提供留臺緬甸僑生無息貸款,助其支付學雜費及生活費。有關申請、審核及還款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僑生需於11月提出申請,11月底前完成提交電子申請表(表單網址:bit.ly/3stUGvy),並將紙本證明資料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22-1號7樓(未來市股份有限公司許升洋先生收、電話:0986-892-815),兩者缺一不可,缺件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
(二)審核發放方式:助學貸款每年辦理一次,申請者最多核發兩次,申請時間為11月,12月審核、隔年1月發放。核發名額及金額將依該中心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彈性調整,通過審核者將依聯絡方式進行通知並公佈於該中心之平臺。
(三)還款方式:申請者需於畢業5年內將所借貸金額全數歸還,以利助學貸款永續經營。
三、 檢送伊洛瓦底希望助學貸款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