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外交部本(113)年3月14日外民培字第1139300240號函辦理。 | |||||
二、 | 外交部為增加我青年學子與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交流機會並汲取實務經驗,以期培育我NGO國際事務人才,辦理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 |||||
(一)甄選名額:5名。 | ||||||
(二)申請資格: | ||||||
1、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18歲至35歲之間。 | ||||||
2、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青年學子(以有國際參與及國內NGO實習經驗者為優先考量),經校方具函推薦者(推薦者不得為本計畫評審委員)。 | ||||||
3、英語聽、說、讀、寫流利,檢附相關語文檢定測試證明文件。 | ||||||
4、曾參加外交部辦理之「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或「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者將優先錄取。 | ||||||
(三)補助額度:補助每位實習人員赴實習地點最直接航線往返經濟艙機票六成費用、簽證費及基本額度保險費,均檢據覈實報支,並以2個月為度補助實習期間當地月支生活費。 | ||||||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5月8日止。 | ||||||
三、 |
轉知計畫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詳情請參閱外交部網站(https://www.mofa.gov.tw)及NGO雙語網(https://www.taiwanngo.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