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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辦理「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推薦事,詳如說明

旨: 有關辦理「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推薦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為獎掖應屆畢業傑出僑生,本會核發「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獎勉在學期間認真向學,進而鼓勵更多海外青年踴躍來臺就學。
  二、 旨揭獎項核發方式如下:
     (一)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共40名。
     (二)申請資格:
     1、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學業成績(不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達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3、操行成績: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4、需持有本會i僑卡。
     5、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三)表揚方式:本會將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獲獎學生,得獎學生並可獲頒本會獎狀。
     (四)撰寫心得: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俾利刊登本會僑務電子報。
  三、 請貴校協助辦理相關作業如下:
     (一)周知貴校符合資格之僑生及港澳生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貴校提出申請。
     (二)推薦名額:1名。
     (三)請詳實核對並審查相關申請資料後, 依所附申請表(含成績單、本會獎項或參與本會活動證明文件、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i僑卡持卡證明)、推薦受獎學生名冊,函送本會以利審查。
     (四)上開資料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函送本會,並將推薦受獎學生名冊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會聯絡人林專員逸瑋(iwlin@ocac.gov.tw),俾利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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