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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每月發放標準及補助名額

主旨 : 有關核發大專校院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每月發放標準及補助名額,詳如說明。 說明 : 核發方式及補助名額如下

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補助名額為1名。

二、助學金每月發放標準為每人新台幣3,000元/月。

三、請領月份為113年9月至12月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五)止,請欲申請的同學確認是否具備以下條件再進行申請! 申請條件:

1.具有正式機關認定清寒證明。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未於大專校院未受申誡以上或於高級中等學校未受小過以上之懲處

3.已經有領取政府提供學雜費補助、減免或領取其他助學金者,不能重複申請此助學金。

申請資料 :

1. 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

2. 清寒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正本 (以最近一年內之證明文件為限)。

3. 二年級以上學生請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一年級新生免附。

4.若家中有兄弟姊妹就學(自己除外),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

5.家中房屋有貸款者,請檢附貸款證明或銀行對帳單。

6.於當學年度擔任幹部或優良表現獲獎者,請檢附相關佐證證明。

請備妥以上申請資料交至國際處6樓辦公室給老師,若有資料不齊者不予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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