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醫療保險
台灣政府法令規定凡外籍學生來台就學者,擁有居留證後並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連續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後,需在其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區公所辦理參加全民健保,每個月須繳交NT$826。另外,外籍人士可依附於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請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補辦理投保。
全民健康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凡符合投保條件的民眾均應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若不依規定參加保險,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並追溯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暫不予保險給付。上述罰鍰,經書面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全民健保局:http://www.nhi.gov.tw/)
*依附學校加保注意事項
加保:
- 第一次加保之外國留學生,於取得居留證滿6個月後,傳2吋證件照片、居留證正本及連續在台居住六個月證明文件之電子檔至本校國際處信箱(national@cufa.edu.tw)辦理加保手續。
- 依附學校投保外籍學生,第1學期需繳交當年9月至次年2月的健保費用,第2學期繳交3月至8月的健保費用(每月NTD826健保費*6個月=NTD4,956)。
退保:
- 因畢業、休學、退學等情形將離境者,請向本校國際處申請辦理退保與退費手續。
轉出:
- 因畢業將留台工作之同學或轉學,請向本校國際處申請辦理健保轉出手續。
- 外國留學生於加保後,將會取得「健保卡」。同學們可憑「健保卡」及居留證至各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惟仍須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醫療費用。
如何取得健保資格?
A: 持居留簽證之入境日起算加6個月才符合投保健保資格(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如非持居留簽證,以其在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算。
B: 由於每位學生入出境臺灣的時間不同,所以拿到健保卡的時間也會不一樣。
如何計算在臺居留滿6個月?
A: 由於僑生與港澳生來臺就學的法源依據不同
(一)持外僑居留證之僑生(馬來西亞、印尼)居留簽證入境:入境日+6個月
(二)持臺灣地區居留證之港澳生停留簽證入境:移民署居留核准日期+6個月
範例:持外僑居留證之僑生,108年9月1日入境
1、連續居住達6個月。
符合投保資格日:(108年9月1日)+6個月=109年3月1日
2、若寒假出境20天(6個月內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符合投保資格日:(108年9月1日)+6個月+出境20天=109年3月21日
6個月內多次入出境健保資格該如何計算?
A:(一)在健保等待期間多次入出境者,只要每次出境不超過30天,不管幾次入出境,健保計算方式皆從上一次入境日起算6個月(期間能出境1次但不能超過30天喔!)。
※港澳生持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台者,第一次以居留核准日期起算6個月。
範例:
第一次入境日:108年9月3日
第一次出境日:108年11月15日
第二次入境日:108年11月29日
第二次出境日:109年1月13日
第三次入境日:109年2月12日
第三次出境日:109年7月1日
※第一次入境且未出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
(108年9月3日)+6個月=109年3月3日。
※第二次入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
(108年9月3日)+6個月=109年3月3日+出境14天=109年3月17日。
※第三次入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
(108年11月29日)+6個月=109年5月29日+出境30天=109年6月28日。
(二)健保等待期間出境超過30天者,健保資格計算方式皆從最後入境日起算6個月(期間能出境1次但不能超過30天喔!)。
範例:
第一次入境日:108年8月20日
第一次出境日:109年1月17日
第二次入境日:109年3月1日(出境44天)
第二次出境日:109年7月20日
第三次入境日:109年8月15日
※符合投保資格日:
(109年3月1日)+6個月=(109年9月1日)+出境26天=109年9月27日。
畢業僑生健保該如何辦理?
畢業僑生健保最遲 2 月 1 日(上學期)或 7月 30 日(下學期)從本校轉出。 留臺僑生健保由工作單位投保;無工作者,請持居留證(身分證)至居留證住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
如果遺失了健保卡,怎麼辦呢?
如果資料變更或遺失,須換發健保IC卡者,請攜帶2吋照片一張至郵局或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辦,並繳交工本費200元。
如何繳交健保費用呢?
由本校代繳健保費之學生,可至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的「學生專區」下載繳費單,並依上面指示繳費。(逾期繳費單需至土地銀行臨櫃辦理)
健保轉出(退保)作業:
(一)校外實習或工讀於公司加保健保者,務必通知本中心辦理退保,避免重複投保。
(二)畢業離開學校或休退學者,依規定學校於當月退出健保,爾後健保費用須自行負擔。(費用為每月新臺幣 826 元,金額依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為主)
(三)離開臺灣六個月以上者,請務必提供機票行程,辦理停保,以免回臺後被追繳健保費用。(依規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得辦理停辦,不需再支付每月健保費用)
(四)若畢業但仍留臺且在居留有效期限之學生,轉出後可至居留當地之區市公所或健保局完成續保。